觀點1:
商業(yè)道德對于商家來說就像內(nèi)褲,有的人穿了,有的人沒穿。但在大多時候,你也永遠不可能知道他們是不是“空擋”,因為他們沒必要對你把外褲脫下。而媒體的監(jiān)督,不管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,就像是一片沙灘,營造的是一種讓大家脫下外褲的氛圍,在這種氣氛里,心里沒鬼的人自然坦誠相見,心里有鬼的人自然是遮遮掩掩。
這點上,你不得不佩服潘石屹。據(jù)傳,十幾年前,他常常受到無良媒體的敲詐。人家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:“負面新聞已經(jīng)排好版了,就拿廣告來還吧!”思量再三,他反其道而行之,主動出版了兩本書——《現(xiàn)代城批判》和《投訴潘石屹》,把自己的錯誤、客戶的投訴和同行的攻擊全都一一陳述。如此一來,反而顯得坦蕩(當然,另一說是更制造了話題,宣傳了產(chǎn)品),從此,再沒有人敲詐他。這道理很簡單,反正自己也穿了內(nèi)褲,不過就是身材差點,以后練練健美就得了,有什么不敢亮出來的?
從這個角度來說,你不能說達芬奇是完全沒有問題的,“好萊塢”這個自產(chǎn)自銷的子產(chǎn)品可能是其傷疤,所以,在面對央視的進攻時,其不免亂了陣腳,才會求助于“相關人士”進行公關。殊不知,這種辦法等于在外褲外面再穿一條臆造出來的“商業(yè)道德”假內(nèi)褲,不僅成不了超人,反而會顯得不真實。因為,傷疤一直在那里,達芬奇試圖進行的粉飾,永遠使其行動掣肘。如此看來,為何不學學潘石屹,脫下外褲,亮出傷疤,早日痊愈!
觀點2:
從另一個角度講,我們應該看看媒體和公眾在這個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,也許,這是整個事件中另一個值得我們關注的地方。
先說一種經(jīng)歷。小時候喜歡主旋律影片,而在片中,英雄的五官一定是濃眉大眼的,表情一定是堅毅的,講話時一手必定是要叉腰,外套一定是不套袖子披在身上的……
當然,英雄是一定不能顧及家人的,因為,有大家才有小家,與集體利益相比,自己的得失輕如鴻毛;當然,英雄也多半是要犧牲的,因為,只有他犧牲了,才能成就一段傳奇,沒有犧牲的英雄,太平庸了;當然,英雄犧牲前,在那零點零幾秒的時間里,一定是要想到無數(shù)革命先烈的,也一定是要喊出振聾發(fā)聵的口號的,否則他無法傳承,也無法留下……甚至你會發(fā)覺,要寫英雄的事跡報告,他們的童年是驚人的相似,勤儉,有正義感,樂于助人,一切的優(yōu)良品質(zhì)都會在他們身上拼聚……
于是,我習慣了那樣的人就是英雄。于是,我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希望成為那樣的人物。甚至,我天真的期望能夠碰上森林大火,讓我向賴寧同學致敬。而我身邊的小伙伴,為了學習雷鋒,也鬧過不由分說強行扶著老太太過馬路的笑話。
回想當初,可謂五味雜陳,但時至今日,我們依然沒有逃離這個可笑的邏輯。我們理解壞人,某種程度上與我們過去理解英雄的模式是一樣的。
當我們相信一個人時,他所有的不好都變成了好,為了維護心中的那份美好,我們甚至會選擇相信那些不應該的相信。當我們反感一個人時,他所有的好都變成了不好,為了堅持心中的那份鄙夷,我們甚至會選擇不信那些其實應該的相信。而這一切,與理性無關,與邏輯無關,與證據(jù)無關,于是,我們陷入了世俗的自由心證,于是,我們開始了將一些人神化,并將另一些人丑化,前者是造神運動,后者是道德圍剿。
蘇丹紅、三聚氰胺、錦湖輪胎、瘦肉精、地溝油……當這一系列的陰暗逐漸暴露時,我們自然而然地將達芬奇放入了這一隊列,并習以為常地開始譴責。理由很簡單,無商不奸,走奢華路線的達芬奇如此厚利,又怎么可能免俗?于是,達芬奇的辯解變成了“謊言”,達芬奇的眼淚變成了“惺惺作態(tài)”,達芬奇的反擊變成了“蠻橫無理”,甚至工商部門的調(diào)查和從業(yè)者的旁證也被看成了“狼狽為奸”……我們反對的,也許不再是那個達芬奇,而是我們心中那個被預設了角色的“達芬奇”。